无良商家出售翻新产品 旧货换了新外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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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周女士到市某家具城的某家电卖场相中了一套包括煤气灶、消毒碗柜、吸油烟机等家电在内的厨卫用品,共价值10943元,当场交付了1000元订金。

7月21日,销售人员上门与周女士签订了购买合同,承诺在一个月之内将整套厨卫用品送达。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若“甲方推迟或者因甲方原因修改家具,未能按期送货,每推迟一天,按家具合同金额(不含家电和功能件产品)的千分之五赔偿给乙方(周女士)”。

此后,周女士等了一个月,都没有收到厂商的发货通知。9月3日,周女士收到了除了抽油烟机、液化气瓶以外的其他物品。签收后,工作人员向周女士索要了全套家具剩余尾款,并告诉周女士,“抽油烟机没货,还要再等等”。

一周后,周女士收到了抽油烟机,但开箱后,她不淡定了。“泡沫是脏的,表面没贴保护膜,鼓漆、划痕、磨损,简直就是个‘旧货’。”周女士说,发现问题后,她立即向销售人员投诉。“抽油烟机长期放仓库,您说的情况应该是落灰不是旧。”销售人员的解释让周女士大呼上当之余觉得厂商逾期发货3周不诚信,于是转而投诉到消协。

2013年9月11日下午,厨电厂商的一位余姓老板来到周女士家,与她进行了协商。“我们很可能是发错货了。”余老板向周女士解释,并当面拨打了发货商的电话,安排另发一台新的抽油烟机。随后,周女士提出延迟发货违约金的赔偿问题,余老板表示,等货物发来后,将会按照合同内容向周女士赔偿相应违约金。

来源:家居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