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出台帮你省省心 家电维修猫腻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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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诉增多 家装售后维修亟需服务规范

夏季一到,家里的各种家电就开始没日没夜的工作着。但是东西用久了总是会坏的。当家电坏了,售后维修问题便开始找上门了。各种的欺骗,各种的费用更是让消费者云里雾里的。今日传出好消息,称国家也出台了关于家电维修的标准,8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了。

冰箱维修员塞毛巾抗噪音 公司称很正常

日前,记者遭遇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为了减少冰箱的噪音,海尔公司的维修人员在冰箱里塞入一条毛巾加固零件。尽管海尔公司多次坚称这“很正常”,但作为消费者,记者仍深感困惑和不解。

前不久,记者在深圳彩田路的华润万家商场买了一台海尔冰箱。然而,使用后却发现,冰箱噪音一天比一天大,特别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甚至扰的全家人难以入睡。

与售后取得联系后,海尔及时上门提供维修。工作人员在检查维修中发现,噪音产生是由于冰箱工作时下面的压缩机出现故障。工作人员表示,只是小问题,很快就能解决。然而,让记者没想到的是,解决的方式却是在冰箱里塞入了一条毛巾。当记者询问,是压缩机松动,还是机器本身的问题时,工作人员并没有做任何解释。

为此,记者与海尔售后服务进行了多次反馈,该公司工作人员却始终坚称,出现冰箱噪音这种状况,用毛巾或放其它东西固定零件都属于“正常”,要相信海尔上门维修的工作人员是非常专业的。

新买的冰箱出现了故障,厂家进行维修是很正常的事,但消费者不解的是:在冰箱里塞入毛巾,以此来减小噪音这种“非常规”做法是否符合国家家电产品相关的标准?毛巾成了冰箱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海尔公司显然缺乏一个更有说服力的理由。

为了更全面的了解海尔公司的售后服务,记者走访了几家深圳大型商场,实地调查并咨询了相关的人员。据了解,海尔产品在深圳销售还算不错。在一家商场,记者在服务前台正好遇上一位正在投诉海尔产品有质量问题的消费者。他表示,海尔售后服务还需“人性化”,售后服务员工问答都一个模式,机械得令人难受。

2家电维修业受诟病 定价标准却难统一

家电维修业受诟病 定价标准却难统一

  家电维修是一个庞大的市场。而家电维修的投诉不仅仅是在水电问题、材料及时间问题上。价格规范不完善、商家唯利是图等现象的存在更是埋下各种消费隐患,令消费者直呼“伤不起”。

  近年来,家电维修市场鱼龙混杂,诸多潜规则被不断地暴露于阳光下:维修价格不清、没有保障、维修点真假难辨……家电维修业乱象让消费者大呼“伤不起”。

维修乱象丛生受诟病

  目前,国内家电维修市场正处于乱象之中,家电维修已成为重点消费投诉行业。尤其是夏季,家电使用频率较高容易引发各种问题,家电维修市场升温,同时也引发不少投诉事件。

  在消费者一片怨声中,其中以价格不合理最受诟病,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设计价格误区误导消费者,一些街头维修店常以低廉的小广告吸引消费者上门,但在拆装过程中往往故意损坏空调零件,以更换配件为由赚取其他费用。其二,故意将小问题夸大成为大故障,以此收取较高费用;其三,以次充好,将收购来的废旧电器配件或材料更换到需要维修的家电中,以全新材料的价格收取费用。

  除此之外,维修价格模糊不清、不开具正规发票、违规收取“上门费”等问题也十分普遍。

缺统一收费标准埋消费隐患

  因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各个品牌在这两项收费上价格也不同。调查发现,在北京的彩电维修市场,索尼“上门费”报价130元,夏普则表示需根据彩电大小决定,例如37寸上门费60元,42寸上门费80元;飞利浦售后服务人员表示“根据您家到维修点的距离远近”,上门费由30元到80元不等。标准不一,埋乱收费隐患。

  事实上,早在2006年1月1日,国家发改委就发布了《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明确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但这只是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必须实行明码标价,而经营者是可以“自主定价”的,具体定价标准在《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中并明确界限。

3家电《办法》出台 8月1日开始起实施

家电《办法》出台 8月1日开始起实施

  针对家电维修的这些问题,近日,商务部出台了《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规定对于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内容、虚报故障部件、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志的行为,最高处3万元以下罚款。该《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针对目前家电维修企业服务人员鱼龙混杂的情况,《办法》规定,家电维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从事相应维修活动的职业、技术资质。而从事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更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资格,执证上岗。

  《办法》同时要求,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质量规范、质保期限以及投诉电话。从事特约维修的,须取得商标权人授权,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

  此外,家电维修经营者应通过企业互联网站、电话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本企业维修服务人员身份资质查验,应为上岗工作人员配制职业资质标志,要求在岗工作时佩戴或向消费者出示。

  根据《办法》,家电维修经营者在提供维修服务前应当向消费者明确告知维修方案及需注意和配合的事项,尊重消费者选择。

  《办法》中明确,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可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向社会公告。对于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隐瞒、掩饰因维修服务导致用户产品损毁的事实;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替换性能正常的部件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另外,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获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信息不得用于与维修活动无关的领域,对于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4家电维修“小猫腻” 方法多多可应对

家电维修“小猫腻” 方法多多可应对

  我们不能仅仅靠着《办法》来约束行业的乱象,毕竟利益当头,钻《办法》漏洞的也将会有人在。再者,《办法》也并非最完善的,例如对价格规范。因此,消费者必须掌握一些小技巧,以应对家电维修中的“小猫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在应对之前,我们应该了解家电维修中的“小猫腻”到底是什么。

  问题一:山寨维修难辨认。“山寨”维修点大多维修技术不过关、服务态度差、维修部件非厂家提供、收费没有统一标准,甚至修不好还会修坏,使消费者和家电企业都深受其害。

  问题二:维修费用不透明。维修价格高、收费不透明,也成为家电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家电维修专业性、技术性含量较高,一些家电维修人员正是利用了这点,找理由乱加价、多收费,而在维修时则降低标准,导致了维修质量的下降。

  问题三:维修承诺不落实。一位姓李的消费者告诉记者,自己2006年买空调时,在销售人员的推荐下购买了三年的延保服务。但在维修时商家却以“空调超过"三包"期,只能免费维修”为由,拒绝了他的要求。这承诺并未实现。此外,有一些企业是承诺免费维修,到真维修时却只免收维修费,其他诸如上门费、零件费、运费等还要照收。

  了解了这三大“小猫腻”,“上有猫腻,下有方法”,我们可以掌握常识有效维权,从而维护自我的权益。

  “尽量多地掌握一些家电安装、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专业知识,是消费者有效防范家电维修纠纷、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根本途径。”一位长期从事消费维权工作的业内人士表示,具体来说,消费者可从以下三个方面预防“被宰”。

  一是根据“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家电“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必须到品牌定点维修中心进行维修。二是维修尽量去有正规店面的维修点。三是要注意保留维修凭据,留下维权依据。

  消费者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联系到家电厂家的正规售后部门。即,查看包修凭证、说明书、产品外包装,看其是否公布有生产厂家统一的维修服务电话;到销售商店或品牌销售柜台,查询厂家的维修服务电话;到生产厂家的官方网站上,查询统一的专职维修服务联系方式。

  此外,品牌售后服务人员上门进行维修服务时,一般会着公司的统一服装,并佩戴工作牌。如消费者对维修人员身份存疑,可查看维修人员的工作证,或致电品牌售后核实。维修完成后,消费者要保存好维修记录并索取收费项目消费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及时投诉。